收到信息显示个人物品快递移交海关什么原因
(EMS/UPS/DHL/德邦物流等适用)
可能原因
1.申报的价值和海关估价不一致,存在低报或瞒报嫌疑;
2.产品的品名和实际产品不符合;
3.装箱清单/快递单不详;
4.收货人条件不允许(没进出口权等);
5.私人物品**过800人民币货值;
6.不符合当地国家规定的一些相关政策。
处理办法
个人物品通关流程:
(a)收件人本人拿身份证及邮件内购买物品的真实有效的机打小票或发票前来办理(请参看对照较新海关总署制定个人行邮物品完税价格表)经海关审核通过后,按照您真实有效的购物小票进行征税。审核未通过,请参考以下“货物正式报关流程”办理
(b) 如收件人本人不能前来办理,除携带以上申报材料外,还需代理人拿收件人身份证原件及其委托书(详见群内文件:委托书图片样本)前来办理。
(c) 以上若收件人或代理人不能提供身份证的,可携带护照原件前来办理。
(d) 我们将根据您提供的材料向海关如实申报,并当场查验,根据实际查验结果办理免税放行、征税或是退运手续。
(e) 征税邮件,签订纳税邮件领取须知,并缴清关税后,可选择自行取走或是继续发运。
货物正式报关流程:
如您提供小票经海关审核,还是不能按个人物邮件进关征税,可按照货物报关形式将您的邮件进行正式报关(可能需要缴税)
(1)找一个海关注册有进出口经营权的公司,按照货物报关
(2)提供发piao(invoice,类似于公司形式的形式发票)
(3)提供装箱单(packing list,类似于公司形式的装箱单)
(4)提供合同或订单(contract;order)
(5)代理报关委托书
(6)海关所需其他报关补充文件(例如:商检通关单等)
我司拥有进出口报关权,可代为报关且安排货物配送
报关员:何先生
QQ:942115508